来源:市政府国资委 陈东日期:2025-07-25
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市政府国资委指导市属企业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,实现应建尽建、规范运行,更好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,切实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
一是依法合规设立子企业董事会,做到应建尽建、配齐建强。指导市属企业集团公司科学界定子企业董事会应建范围,将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及时纳入,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出,实现应建尽建。根据子企业发展阶段、业务规模、功能类型等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董事会功能定位和规模,科学配备或推荐董事,注重董事会成员专业经验的多元性、能力结构的互补性,明确负责董事会工作的人员和支撑保障机构,为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奠定基础。
二是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,防止有名无实、程序空转。推动市属企业集团公司按照依法合规、权责对等、放管结合的原则,结合子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,制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,选定1-2户应建尽建范围内的子企业先行试点,重点落实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核心职权,不断增强子企业董事会的权威性、有效性和整体功能,强化子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,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。
三是健全完善子企业董事会配套制度,确保规范履职、运转高效。以公司章程为根本,加强制度建设,制定董事会、专门委员会、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等相关管理制度,确保公司治理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机制,企业党组织依法依规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,为其他治理主体决策提供方向性指引。落实董事会授权决策机制,压实经理层经营管理责任。完善董事会会议制度,规范议案征集、提出、审核、批准等各个环节,提升会议质量。建立董事会决议落实跟踪及后评价制度,形成“决策-执行-反馈-优化”的闭环管理机制。
下一步,市政府国资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,推动市属企业切实解决子企业董事会规范性不强、有效性不足、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,着力规范董事会建设、落实董事会职权,切实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。